福建漳州近期查处了全市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,市直区县73家医院,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%涉案,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。原来,成本不足1元的注射液,售价超10倍;采购要过N道关,药价的50%竟然都是“公关费”。
(7月23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。药价中50%的“公关费”最终由患者和国家医疗投入资金“买单”。按道理讲,每一种药品经国家许可开始生产后,其价格应该是透明的。这些药品放到药店或者医院里,价格基本一样。不管什么样的进货渠道,每一种药品进入到患者手里,价格不该悬殊过大。患者开了药方,取药自由,想在药房里拿药可以,想到街上药店拿药也行。这才是正常的医药销售“生态”。
医院是不能发财的。医院的大楼也不能越盖越豪华。如果病人都成了唐僧肉,不论什么医院都想咬一块下来,那么病人是没有活路的,,尤其是大量穷困的病人就更会“看病难”了。
漳州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案例表明,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: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,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,然后,医院采购该药品,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。每一关都“分工”明确,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,并通过围标、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。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又要负责“搞定”卫生、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,才能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。接下来,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“营销”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%左右,区域经理一般将15%左右用于“公关”当地卫生、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,将30%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。这些下线人员负责“公关”各家医院,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“好处费”占其中25%左右。一环扣一环,激烈的竞争背后,腐败无处不在。
不用说,如果做药没有实力,连省市两级目录都难进,想腐败都没门儿。做药的潜规则显而易见,业内人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然而,如果没有药价50%的“公关费”,不光病人负担会减轻一半,也会让白衣天使远离腐败泥淖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没有药价50%的“公关费”,我们才会看见医疗改革成功的曙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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