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、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,各种社会矛盾凸显,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,公共关系建设日益引起各级检察机关的关注和重视。在这种背景下,检察工作运用公共关系理念非常重要。
检察机关的公共关系理念有别于检察人员管理、案件质量管理,其管理对象是“信息”、“关系”、“舆论”、“形象”这些无形的资产,管理目标是调整检察机关与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,从而优化检察机关的执法环境和发展环境。检察机关运用公共关系理念应该注意采取有效的工作机制,内求团结、协调,外求和谐、发展,为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撑。
一是要处理好与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关系。把加强和改进与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作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管理的重要内容,通过有效的方式,使它们在更多领域、更大程度上了解检察工作、支持检察工作。
二是要完善群众工作机制。新形势下,群众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管理的重要内容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观念,把检力下沉到基层一线,直接面对群众,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。
三是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。检察宣传是检察机关公共关系管理的重要途径,是社会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窗口,在增进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、信任和监督,塑造良好的形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检察宣传工作应当从双向沟通、信息公开、配合媒体等方面来开展,把现代公共关系的开放性、科学性、平等性、互动性等特点有效地融入到检察宣传工作当中,实现检察机关公共关系管理与检察宣传工作的有效融合、相互促进。
四是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,将公共关系融入检察机关塑造良好形象工作之中。在检察机关公共关系中,检察文化是“软件”,需要细心地“营造”。只有形成真正良性发展的检察文化,才能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,激励检察人员努力拼搏、奋勇进取,同时使社会公众通过检察机关的人文环境、氛围、机制、服务、精神状态等各个方面,形成对检察机关的正面印象。
五是要强化责任意识,将公共关系融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之中。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,加大监督力度,增强监督实效,全面加强法律监督,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、尊严和权威,,切实取信于民。
(作者为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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