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晃侗族自治县12支农村群众文艺队,参加了这次节日活动。
“春社”节,活动策划,来源于《幼学》岁月篇中“立春五戊为春社”,在侗族北部方言区,社节是仅次于“春节”的一个重要节日。每年社节,相邻的三穗、锦屏和湖南新晃、芷江、靖州、会同等县市的侗族同胞,都要穿戴整齐,汇集于此,煮社饭、挂社亲、赛侗歌、唱歌跳舞,欢度社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