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艺术中塑造品牌和在营销中塑造品牌遵循同样的原理。你通过成为一个新品类的第一而成为一个著名的艺术家(或著名的产品)。随着时间的流逝,艺术评论家给这个新品类起一个名字,并且把它和开创这个品类的绘画家联系起来。比如说,,煽情主义和戴明•赫斯特(DamienHurst)。一些更多的例子是:
•印象派(Impressionism)-莫奈(ClaudeMonet)
•点画法(Pointillism)-一一乔治.修拉(GeorgesSeurat)
•表现主义(Expressionism)-文森特.梵•高(VincenvanGogh)
•景泰蓝式画法(Cloisonnism)—保罗•高更
•天然画法(iwPainting)—亨利•卢梭(一Rousseau)
•野兽派(Fanvism)—亨利•马蒂斯(HenriMatisse)
•立体主义(Cubism)-毕加索(PaWoPicasso)
•风格派(DeStijl)或新造型主义(Neoplasticism)——蒙德里安(PietMondrian)
•行为绘画(ActionPainting)-杰克孙•波洛克
•运动艺术(KineticArt)-亚历山大.考尔德(Alexander Calder)
一个艺术家不能靠模仿毕加索的画风而出名,一辆汽车不能靠模仿保时捷的设计风格而畅销。每个都应是原创的,每个都应是有“创意”的。
这已经成了营销界使用过度但理解不足的一个词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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